广东鸿图: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预通知于2023年7月3日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7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采用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相关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方拟参与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7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关联方拟参与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廖坚、梁宇清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2023年7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