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图: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之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
赁业务暨关联交易之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鸿图”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广东鸿图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盘活存量资产,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成都德润汇创装备有限公司(含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德润汇创”)、柳州奥兴汽配制造有限公司(含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奥兴”)拟与粤科港航开展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综合年化融资利率不高于6%,期限不超过5年。
2、粤科港航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其与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粤科港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X1301-I247
(2)法定代表人:符海剑
(3)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5MA59BE0378
(5)成立日期:2016年1月6日
(6)经营范围:水上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外商投资企业需持批文、批准证书经营);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外商投资企业需持批文、批准证书经营);融资租赁服务(限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服务。
2、粤科港航主要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其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经审计) | 2023年1-6月 |
营业收入 | 1,982 | 1,412 |
净利润 | 741 | 799 |
- |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3年6月30日 |
总资产 | 50,238 | 47,527 |
净资产 | 36,659 | 37,704 |
3、粤科港航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粤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粤科集团持有粤科港航55%股权,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粤科港航与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4、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等,粤科港航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及合同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融资租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其中柳州奥兴及其全资子公司共享10,000万元额度,德润汇创及其控股子公司共享5,000万元额度;
2、融资期限:不超过5年;
3、融资利率:综合年化利率不高于6%;
4、融资方式:柳州奥兴及其全资子公司采取售后回租方式;德润汇创及其控股子公司采取直租方式。
(二)合同主要内容
本次融资租赁尚未签订相关协议,实际融资金额、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实际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协议为准,最终实际融资租赁总额将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综合年化融资利率不高于6%,期限不超过5年。
四、关联交易涉及的金额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各方参照融资租赁市场行情,结合德润汇创、柳州奥兴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融资利率,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属于合理范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相关子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保障相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资金成本。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本年度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粤科港航未发生过关联交易。
七、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1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10名非关联董事,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同意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该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樊 旭 | 王军亮 |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