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图: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人”)作为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鸿图”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广东鸿图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333,333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
16.50元/股,募集资金合计2,199,999,994.5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5,401,717.6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184,598,276.90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3)0500024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上述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9月2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2,119,429,499.23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万元) | (万元) | ||
1 | 大型一体化轻量化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 58,844.68 | 57,000.00 |
2 | 广东鸿图科技园二期(汽车轻量化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 74,840.91 | 73,000.00 |
3 | 广东鸿图汽车轻量化智能制造华北基地一期项目 | 50,437.69 | 19,100.00 |
4 | 广东鸿图企业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20,985.03 | 20,900.00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0 | 50,000.00 |
合计 | 255,108.31 | 220,000.00 |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建设期需2-3年,相关资金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分期分批逐步投入,因此,在项目投建完成前公司将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
三、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存放收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业务类型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采用办理定期存款业务方式(业务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办理额度及期限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含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现金管理决策权,并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由公司和相关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办理定期存款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1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保本型短期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收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业务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业务风险
1、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资金需求计划和现金储备情况来办理定期存款业务,该业务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保本型现金管理业务的收益受金融市场利率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现金管理可能发生的业务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办理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定期存款业务,定期存款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将审慎选择合作银行,严格遵照投资范围,选择相应的定期存款业务,杜绝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挪用或扩大资金使用范围。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业务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应对具体业务情况进行审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1名非关联董事,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含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办理现金管理业务(业务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现金管理决策权,并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由公司和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2023年9月28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办理现金管理业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2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办理现金管理业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方正承销保荐针对公司使用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广东鸿图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方正承销保荐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樊 旭 | 王军亮 |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