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图: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9日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采用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全部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12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但昭学、廖坚、徐飞跃、周乐人、宋选鹏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