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图: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鸿图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之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之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人”)作为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鸿图”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广东鸿图及其下属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部分产品出口销售至欧美等地区市场,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将对汇兑损益有较大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在银行等境内合法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经营涉及的主要结算币种:
美元;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为远期结售汇业务。
(三)预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额度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金额为不超过6,100万美元,且全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发生额不超过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美元业务实际需要结汇金额。
在上述额度内,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初始交割到期日不得超过2024年12月31日;若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汇资金流动性不足需要展期的,每次展期期限最长
不超过半年。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
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出口业务收入,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者银行信贷资金。
(六)董事会授权事项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审批通过的外汇套期保值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审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宜,包括选择办理银行,套期保值的金额、期限、品种等与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关的事项。在董事长审批通过的外汇套期保值事项下,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合同、申请及其他法律文件。
(七)其他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需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履约保障(交易担保),方式主要为保证金或占用授信额度,最终的交易担保比率根据业务的实际情况及公司的信用状况确定。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单纯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收(付)款期限和收(付)款金额进行交易。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使其专注于生产经营,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
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例如,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在套期保值后至到期交割的期间大幅上涨(即美元大幅升值),将会使得公司未来结汇的美元失去该期间资产增值的收益。
(二)履约风险
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三)内部控制风险
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
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五)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三、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完善相关内控制度
公司已制定较为完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理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的要求,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二)严格控制合作金融机构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户进行交易。
(三)相关部门职责明确,形成内控监督
公司财务、内审等部门职责明确,财务部门严格按批准方案进行交易操作,按照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中约定的外汇额度、价格与公司实际外汇收支情况,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购汇和结售汇业务。公司内审部门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四)交易金额及时间需与外汇业务匹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风险中性原则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出口业务的实际收支需要,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金额、交割期间需与其预测的外汇业务收支金额、时间相匹配。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及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金额为不超过6,100万美元,且全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发生额不超过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美元业务实际需要结汇金额,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不构成关联交易。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广东鸿图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具备一定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交易的操作规定、审批权限、管理、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本保荐人对广东鸿图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樊 旭 | 钟亮亮 |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