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图: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6日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采用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相关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为提升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有效保障募集资金的存储收益,同意公司在交通银行肇庆分行新增开立1个募集资金专户,将部分募集资金转存至该募集资金专户。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后续将根据开户进展情况,及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就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共同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