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图:董事会决议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7日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在公司广州工厂视频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副董事长廖坚先生主持,采用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相关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合规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合规管理办法(试行)》。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