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图: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7 月30 日10: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7 月3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7 月30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7 月30 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广东鸿图一楼多媒体中心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刘卫东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22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345,603,487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2.1411%。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40,829,168 股,占公司股本总 数的51.42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774,319 股,占 公司股本总数的0.7203%。
会议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2026 年7 月2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345,033,687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51%;
反对496,5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7%;
弃权7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21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204,5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653%;
反对49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994%;
弃权7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5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2026 年7 月2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345,136,98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0%;
反对399,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7%;
弃权6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9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智洋凯成律师事务所的徐春龙律师、王诗洋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鸿图《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 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二〇二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智洋凯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二〇二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