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特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于2024年9月30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烈权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9月29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九人(发出表决票九张),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九人(收回有效表决票九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100吨玻色因项目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100吨玻色因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化学回收利用聚酯项目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化学回收利用聚酯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
特此公告。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