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特科技: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年12月11日召开了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的1,255,800股股份之用途由“用作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全部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二、通知债权人知晓的相关消息
上述回购股份1,255,800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633,836,290股减少至2,632,580,490股,注册资本将由2,633,836,290元减少至2,632,580,49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公司申报上述要求的,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件、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件、邮寄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进行确认。
1、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园林北路106号城发新时代8号楼9楼证券部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3、邮政编码:434000
4、联系人:黄浩 庄凌
5、联系电话:0716-8029666
6、电子邮箱:zqb@guanfu.com
(三)其他说明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