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特科技:关于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3-18  能特科技(00210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能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7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广东塑米向金融机构申请敞口授信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子公司能特公司等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子公司广东塑米向金融机构申请敞口授信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塑米”)在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敞口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即将届满,广东塑米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申请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敞口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上述敞口授信额度全部由公司及子公司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塑米”)、沨隆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沨隆信息”)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塑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额度及业务品种、授信期限及担保条件等最终以平安银行批准的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与授信银行洽谈、签订与上述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授权上海塑米、广东塑米、沨隆信息的法定代表人分别全权代表上海塑米、广东塑米、沨隆信息与授信银行洽谈、签署与本次申请授信额度相关的法律文件以及该授信额度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凭证等一切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上述受托人签署的各项合同等文

书均代表公司和上海塑米、广东塑米、沨隆信息的意愿,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授权期限为一年。

(二)关于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特公司”)等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控股子公司能特科技(石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首能特”)在2024年度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即将届满,根据能特公司、石首能特的生产经营对资金的实际需求情况,拟再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1、能特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以下简称“荆州农行”)申请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出口押汇、信用证、保函、信保融资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额度、业务品种、授信期限及担保方式等最终以荆州农行批准的为准)。上述授信额度由石首能特保证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能特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桥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额度、业务品种、授信期限及担保方式等最终以建设银行批准的为准)。上述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能特公司拟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银海支行(以下简称“湖北银行银海支行”)申请不超过1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额度、业务品种、授信期限及担保方式等最终以湖北银行银海支行批准的为准)。上述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能特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申请不超过6,5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额度、业务品种、授信期限及担保方式等最终以华夏银行批准的为准)。上述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石首能特拟向华夏银行申请不超过12,5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用

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额度、业务品种、授信期限及担保方式等最终以华夏银行批准的为准)。上述授信额度由石首能特以其自有资产提供抵质押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与授信银行洽谈、签订与上述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授权能特公司和石首能特的法定代表人分别全权代表能特公司和石首能特与授信银行洽谈、签署与本次申请授信额度相关的法律文件以及该授信额度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凭证等一切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上述受托人签署的各项合同等文书均代表公司和能特公司、石首能特的意愿,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授权期限为一年。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6年4月29日

2、住 所: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83号310房

3、法定代表人:邓棣桐

4、注册资本:40,000万元

5、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家用电器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食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服务;广告设计、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具体项目见证书编号汕金应急经(B)字[2021]004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内容,有效期至2024年2月25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另一经营住所:

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97号君华海逸酒店商务楼2101号房之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塑米持有广东塑米100%的股权

7、与本公司关系:广东塑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广东塑米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378,706.39328,456.73
负债总额330,398.62279,737.2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826.00428.00
流动负债总额327,603.90277,190.37
净资产48,307.7848,719.51
项目2023年1-12月(经审计)2024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685,959.53613,835.15
利润总额829.47554.48
净利润614.37411.73

(二)能特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0年5月31日

2、住 所:荆州开发区深圳大道118号

3、法定代表人:张光忠

4、注册资本:22,000万元

5、经营范围:非国家禁止类、限制类新型医药中间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相关技术服务与技术转让;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工程塑料、塑料合金的生产、加工、销售;非国家禁止无污染的其它化工产品研发、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经营(国家限制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6、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能特公司100%的股权

7、与本公司关系:能特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能特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427,415.09411,931.92
负债总额195,918.04169,145.6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14,283.2079,090.17
流动负债总额171,403.74161,129.23
净资产231,497.05242,786.24
项目2023年1-12月(经审计)2024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06,992.3283,157.49
利润总额19,650.3011,431.18
净利润19,555.1911,289.20

(三)能特科技(石首)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4年7月31日

2、住 所:石首市楚天大道188号

3、法定代表人:张光忠

4、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持有67%股权,益曼特健康产业(荆州)有限公司持有其33%的股权。

7、与本公司关系:石首能特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石首能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84,893.6886,543.14
负债总额26,358.0625,341.2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2,500.0012,500.00
流动负债总额26,228.1025,224.15
净资产58,535.6261,201.89
项目2023年1-12月(经审计)2024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69,448.2857,450.09
利润总额3,307.062,847.42
净利润3,254.682,666.27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塑米及其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塑米向

平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主债权金额:最高不超过12,000万元。

3、担保期限:风险授信额度项下每一期贷款(或融资)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以上事项最终需以与平安银行签署的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石首能特为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向荆州农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主债权金额:最高不超过25,000万元。

3、担保期限:风险授信额度项下每一期贷款(或融资)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

以上事项最终需以与荆州农行签署的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

(三)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主债权金额:最高不超过15,000万元。

3、担保期限:风险授信额度项下每一期贷款(或融资)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

以上事项最终需以与建设银行签署的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

(四)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向湖北银行银海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主债权金额:最高不超过13,000万元。

3、担保期限:风险授信额度项下每一期贷款(或融资)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

以上事项最终需以与湖北银行银海支行签署的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

(五)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

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主债权金额:最高不超过6,500万元。

3、担保期限:风险授信额度项下每一期贷款(或融资)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以上事项最终需以与华夏银行签署的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

(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石首能特向华夏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主债权金额:最高不超过12,500万元。

3、担保期限:风险授信额度项下每一期贷款(或融资)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

以上事项最终需以与华夏银行签署的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控股子公司石首能特、全资子公司广东塑米均资信良好,现金流正常,偿债能力较强,且本次融资担保是因年度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即将届满,为了满足上述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上述公司的业务发展,确保公司持续稳健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262,478.6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203,282.60万元,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总额为59,196.00万元。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本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408,975.64万元的64.18%。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塑米、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控股子公司石首能特提供担保的事项经股东大会生效后,本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度

累计为225,978.60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408,975.64万元的55.25%。

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未清偿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能特科技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五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