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博股份: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博股份”或“公司”)董事任杭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9,201,6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08%,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80万股(含本数),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77%。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公司董事任杭中先生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杭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9,201,6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8%。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任杭中先生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具体减持时间将遵守上市公司董事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要求及窗口期、内幕信息管理等相关规定。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80万股(含本数),占公司总股本2.77%。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减资、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相关减持承诺及履行情况
2014年12月,广博股份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灵云传媒100%的股权时,任杭中先生承诺:
“1、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广博股份的股份。
2、本人今后如被选举为广博股份董事、监事或者被聘任为广博股份高级管理人员,则本人将同时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减持的规定履行持股锁定及减持义务。
3、本人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所派生的股份(如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新增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任杭中先生持有的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日为2015年6月1日。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任杭中先生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任杭中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