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博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宁波兆晖泰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晖泰公司”)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兆晖泰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6,713,5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博股份”)于2023年6月9日披露了兆晖泰公司权益变动计划(公告编号:2023-033)。公司于近日收到兆晖泰公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兆晖泰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份1,39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6026%。本次权益变动后,兆晖泰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6,713,56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宁波兆晖泰商贸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28,104,062 | 5.26024 | 26,713,562 | 4.9999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8,104,062 | 5.26024 | 26,713,562 | 4.9999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及实施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实质影响。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宁波兆晖泰商贸有限公司,本次权益变动后,其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