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博股份: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暨诉讼完结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0-23  广博股份(002103)公司公告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暨诉讼完结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2024)粤01民终15608号案件、(2024)

粤01民终11556号案件、(2024)粤01民终5666号案件民事判决书履行完毕,上述诉讼案件已全部结案。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孙公司为本诉原告(反诉被告)或被上诉人。

3、本次诉讼合计涉案金额:

本诉涉案金额1,547.80万元;

反诉涉案金额874.82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唯品会履行了民事判决书中的付款义务,预计将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及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因广告业务合作,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山南灵云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云传媒”)及其子公司与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品会”)针对不同的媒体渠道签订了一系列的合作协议,后因唯品会未按约定支付广告服务费,灵云传媒及其子公司分别向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及相关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接到灵云传媒的通知,灵云传媒于2024年10月21日收到唯品会支付的最后一笔款项1,330.03万元,至此,相关民事判决书项下唯品会对灵云传媒及其子公司的付款义务履行完毕,灵云传媒及其子公司与唯品会的广告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已全部结案。现将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案件(2024粤01民终15608号)裁决及履行情况

(一)裁决情况

近日,灵云传媒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粤01民终15608号):

驳回唯品会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一审判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二)履行情况

目前,灵云传媒已收到唯品会支付的服务费、违约金等费用1,330.03万元,至此(2024)粤01民终15608号《民事判决书》项下唯品会对灵云传媒的付款义务履行完毕。

二、案件(2024粤01民终11556号)裁决及履行情况

(一)裁决情况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粤01民终11556号):

上诉人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被上诉人西藏山南灵云传媒有限公司支付推广服务费165万元及利息。

(二)履行情况

灵云传媒已收到唯品会支付的服务费及利息,(2024)粤01民终11556号《民事判决书》唯品会对灵云传媒的付款义务履行完毕。

三、案件(2024粤01民终5666号)裁决及履行情况

(一)裁决情况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粤01民终5666号):

驳回唯品会上诉,维持原判。本案一审判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二)履行情况

霍尔果斯灵云已收到唯品会支付的服务费及逾期付款损失86.17万元,(2024)粤01民终5666号《民事判决书》项下唯品会对霍尔果斯灵云的付款义务履行完毕。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灵云传媒及其子公司与唯品会的广告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已全部结案。唯品会已履行了判决书中的付款义务,预计将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及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2024粤01民终15608号);

2、《民事判决书》(2024粤01民终11556号);

3、《民事判决书》(2024粤01民终5666号)。

特此公告。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