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宝股份: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3)第020740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审计报告中带有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主要内容
中兴华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3“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所述,恒宝股份公司于2022年9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
证监立案字010202200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截至审计报告日,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中兴华对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尊重、理解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高度重视上述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事件的进展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配合相关工作,消除上述风险因素,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信息披露准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公司聘请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前述报告及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22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尊重审计机构的独立判断和发表的审计意见,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并将高度重视并积极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妥善处理好相关事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该等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监事会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理解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我们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表示认可。作为公司监事,我们将全力支持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强调事项段涉及的事项,协助其开展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说明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出具了《关于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特此说明。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