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恒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 238 号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3,372.38万元,同比增加7.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91.25万元,同比增加54.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833.02万元,同比增加362.77%。同时,你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228.47万元,同比减少376.44%,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支付的材料采购款比收到销售货款增加额多1.16亿元,及支付材料采购保证金1.20亿元影响所致。
(1)请结合各类业务收款模式、信用政策、客户结算周期、应收应付款项变化情况和收入确认政策等因素,进一步说明本期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差异较大、变动趋势不一
致的原因及合理性,进一步说明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大幅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请说明你公司制卡类、模块类、票证类产品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与销售量变动的匹配性。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2022年12月26日,你公司公开拍卖控股子公司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卡易”)51.102%股权,上海纪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纪升”)以5,846.88 万元的价格拍得上述标的股权。评估咨询报告显示,你公司持有一卡易51.102%股份,在价值咨询基准日的权益价值咨询结果为5,846.88万元,但因你公司对一卡易失去控制,评估机构无法获取一卡易截至价值咨询基准日全部的财务资料、经营资料,本次评估咨询报告不构成对被估值单位财务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的保证。
(1)结合一卡易失去控制、评估机构无法获取一卡易完整财务资料及经营资料等因素,说明上述交易作价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协议或潜在安排。
(2)上海纪升是否与你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存在关联关系,并说明股份转让款项的资金来源。
(3)请详细说明你公司对一卡易股权投资、上述交易的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年审会计
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报告期末,你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上海恒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账面价值为12,630.37万元。报告期内,相关长期股权投资减少投资3,639.65万元,确认投资损益-1,111.39万元,其他综合收益调整308.15万元。请结合你公司与上海恒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订的《合伙协议》约定的收益分配方式,说明相关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其他综合收益等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报告期末,你公司未办妥产权证书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3,300.57万元,占固定资产期末账面价值的45.52%。请你公司详细说明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并分析说明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是否面临权属风险,相关固定资产办理产权证书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是否影响你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对资产价值的确认,你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报告期内,你公司对第一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为48.04%。
(1)请说明你公司采购集中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并结合上述对比情况说明你公司是否对个别供应商存在重大依赖的情形,近三年主要供应商是否发生变化。
(2)请说明你公司向第一名供应商采购价格的公允性,第
一名供应商是否与你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存在关联关系。
6、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6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