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宝股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6-07-18  恒宝股份(002104)公司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 年5 月25 日召开的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2026 年5 月25 日,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以公司最新总股本708,350,15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0.332 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3,517,225.1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 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 配的总股本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8,350,154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0.332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0.2988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066400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033200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7 月2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7 月2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 年7 月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 7 月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证券部

2、咨询联系人:王坚

3、咨询电话:0511-86644324

4、传真电话:0511-86644324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 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