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隆健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2  信隆健康(00210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健康 公告编号:2023-029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3月17日在《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年4月18日在《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取消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3年3月17日以公告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3年3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1)会议现场召开时间:2023年4月21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上午9:15至2023年4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碧头第三工业区信隆公司办公楼A栋2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廖学金先生

(6)见 证 律 师: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黄劲业律师、吴淑菲律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17名,代表股份数186,523,5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1.1726%。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3名,代表股份175,737,5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8.21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1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785,9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9591%。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2022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186,002,1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05%;521,342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5%;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2、审议《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86,002,1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05%;521,342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5%;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86,002,1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05%;521,342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5%;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86,002,1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05%;521,342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5%;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10,553,2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924%;521,34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7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审议《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186,002,1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05%;521,342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5%;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10,553,2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924%;521,34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7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6、审议《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86,002,1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05%;521,342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5%;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审议《关于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186,002,1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05%;521,342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5%;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10,553,2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924%;521,34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7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186,002,1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05%;521,342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5%;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10,553,2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924%;521,34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7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

案》。

9、审议《关于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2023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186,002,1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05%;521,342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5%;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10,553,2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924%;521,34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7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2023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关联方股东“利田发展有限公司”代表股份数 154,522,500股(41.93%)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进行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31,479,6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09%;521,342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91%;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10,553,2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924%;521,34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7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已于2023年3月17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关于为天津瑞姆实业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天津分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186,002,1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05%;521,342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5%;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天津瑞姆实业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天津分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为天津瑞姆实业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天津分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已于2023年3月17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186,002,1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05%;521,342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5%;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10,553,2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924%;521,34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7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已于2023年3月17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逐项审议、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3.0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结果:186,002,1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05%;521,342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5%;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10,553,2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924%;521,34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7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13.02 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186,002,1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05%;521,342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5%;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10,553,2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924%;521,34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7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13.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186,002,1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05%;521,342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5%;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10,553,2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924%;521,34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7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13.04 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186,002,1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05%;521,342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5%;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10,553,2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924%;521,34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7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13.05 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186,002,1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05%;521,342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5%;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10,553,2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924%;521,34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7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13.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结果:186,002,1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05%;521,342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5%;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10,553,2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924%;521,34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7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13.07 转股期限

表决结果:186,002,1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

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05%;521,342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5%;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10,553,2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924%;521,34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7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13.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表决结果:186,002,1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05%;521,342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5%;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10,553,2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924%;521,34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7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13.09 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结果:186,002,1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05%;521,342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5%;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10,553,2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924%;521,34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7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13.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185,894,9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30%;521,342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5%;107,2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5%。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10,446,0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245%;521,34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76%;107,2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80%。

13.11 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186,002,1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05%;521,342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5%;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10,553,2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924%;521,34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7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13.12 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186,002,1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05%;521,342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5%;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10,553,2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924%;521,34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7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13.13 转股后有关股利的归属

表决结果:186,002,1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05%;521,342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5%;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10,553,2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924%;521,34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7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13.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186,002,1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05%;521,342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5%;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10,553,2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924%;521,34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7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13.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186,002,1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05%;521,342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5%;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10,553,2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924%;521,34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7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13.16 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结果:186,002,1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05%;521,342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5%;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10,553,2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924%;521,342股反对,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7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13.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186,002,1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05%;521,342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5%;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10,553,2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924%;521,34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7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13.18 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表决结果:186,002,1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05%;521,342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5%;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10,553,2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924%;521,34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7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13.19 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186,002,1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05%;521,342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5%;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10,553,2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924%;521,34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7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13.20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186,002,1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05%;521,342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5%;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10,553,2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924%;521,34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7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已于2023年3月17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86,002,1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05%;521,342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5%;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10,553,2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924%;521,34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7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第七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预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017)已于2023年3月17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86,002,1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05%;521,342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5%;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10,553,2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924%;521,34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7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已于2023年3月17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6、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86,002,1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05%;521,342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5%;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10,553,2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924%;521,34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7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本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已于2023年3月17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186,002,1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05%;521,342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5%;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10,553,2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924%;521,34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7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已于2023年3月17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8、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解除的议案》

关联方股东“利田发展有限公司”代表股份数 154,522,500股(41.93%)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进行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31,479,6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09%;521,342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91%;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10,553,2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924%;521,34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7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解除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已于2023年3月17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9、审议《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86,002,1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05%;521,342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5%;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10,553,2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924%;521,34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7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相关《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已于2023年3月17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86,002,1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05%;521,342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5%;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10,553,2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924%;521,34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7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已于2023年3月17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86,002,1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05%;521,342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5%;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10,553,2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924%;521,34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7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已于2023年3月17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2、审议《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86,002,1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05%;521,342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5%;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10,553,2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924%;521,34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7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已于2023年3月17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186,002,1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05%;521,342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5%;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10,553,2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924%;521,34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7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本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已于2023年3月17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黄劲业律师、吴淑菲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3)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股东大会全套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