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隆健康: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4-06-07  信隆健康(002105)公司公告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经获得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24年5月22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本次分配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以分配总额不变的方式分配。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股后的368,1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18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085利田发展有限公司
208*****084FERNANDO CORPORATION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6月5日至登记日:2024年6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碧头第三工业区

咨询联系人:陈丽秋

咨询电话:0755-27749423 分机:8105

传真电话:0755-27746236

联系邮箱:cmo@hlcorp.com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决议;

2.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