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隆健康: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1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9月26日在公司办公楼A栋2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秀卿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一)审议《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决议:全体监事经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由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于2023年02月20日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原《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进行修订。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于2024年9月28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二)审议《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决议: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同意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9月28日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三)审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决议:全体监事经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案》,依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依此,公司管理层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玖拾捌万元(含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2、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肆拾贰万元。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此审计费用金额与该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