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隆健康: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健康 公告编号:2025-008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5月26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第八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八届董事会的组成
按照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八届董事会将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董事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七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七届董事会书面推荐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董事候选人推荐书样本见附件。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28日16:30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资料文件。推荐期届满后,公司董事会不再接受各方的董事候选人推荐;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期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会对初选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
(三)公司董事会依据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四)董事候选人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五)公司将于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或具备任职能力的其他证明(如有)等,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经审核无异议后公司将按计划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四、董事的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须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董事职责。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
8、国家公务员或担任公司董事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的;
9、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培训并获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或具备任职能力的其他证明(如有)等;
3、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
4、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5、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会计师、会计学副教授以上职称等专业资格;
6、包括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3家,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其独立董事的职;
7、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本公司或者本公司之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6、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1项至第6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等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三)推荐人向本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者邮寄、快递三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25年3月28日16:30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者邮寄、快递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效(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丽秋 彭敏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755-27749423-8105 、8106联系传真:0755-27746236电子邮箱地址:cmo@hlcorp.com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碧头社区碧腾路1号邮政编码:518109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3月22日
附件: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信息 | |||||
推荐人 | 联系电话 | ||||
证券账户号码 | 持股数量(股) | ||||
推荐的候选人 类 别 | ?董事 ?独立董事 (请在董事类别前打“√”) | ||||
候选人信息 | |||||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
电话 | 传真 | 电子信箱 | |||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 |||||
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 历、兼职情况等) | |||||
其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 |||||
推荐人: (盖章/签名) 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