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宝高科:关于增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莱宝光电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3-021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莱宝光电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经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法人——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宝光电”)2023年度预计发生总金额人民币4,5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和《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莱宝光电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莱宝光电的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本次增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莱宝光电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9,000万元,增加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莱宝光电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变更为人民币13,500万元或等值外币。此外,考虑各种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型可能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发生变化,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莱宝光电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范围内,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各类日常关联交易业务之间调剂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
本次增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莱宝光电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已经2023年7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不存在关联董事,全体董事无需回避表决,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3年7月1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并发表相应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登载于2023年7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莱宝光电的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基于莱宝光电向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莱宝”)供应生产用印刷线路板(PCBA)加工物料等商品的价格及交付优势,以及重庆莱宝今年4月以来教育笔记本电脑用触摸屏等需求增加,重庆莱宝加大对莱宝光电的PCBA等生产物料的采购份额分配和采购金额,相应导致关联交易金额迅速增加,为此,本次增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莱宝光电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9,000万元,增加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莱宝光电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变更为人民币13,5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 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原有预计金额 | 新增预计金额 | 调整后2023年度预计金额 | 2022年度发生金额 | 截至报告日已发生金额 (未经审计) |
1 | 提供劳务 | 莱宝光电 | 收取租赁费用等 | 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协商 | 395 | 0 | 395 | 0 | 137.19 |
2 | 接受关联人委托 | 莱宝光电 | 佣金等 | 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协商 | 23 | 0 | 23 | 0 | 11.87 |
3 | 采购商品 | 莱宝光电 | 采购商品等 | 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协商 | 3,814 | 9,000 | 12,814 | 0 | 3,770.88 |
4 | 销售商品 | 莱宝光电 | 销售商品等 | 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协商 | 268 | 0 | 268 | 0 | 38.61 |
合计 | 4,500 | 9,000 | 13,500 | 0 | 3,958.55 |
备注:莱宝光电在2022年12月28日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前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公司之关联法人,且2022年12月28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未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生交易,因此,上表中“2022年度发生金额”均为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1、公司名称: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91889998Q
3、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四路9号第四栋501
4、法定代表人:刘建军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容式触摸屏模组的生产与销售;触摸屏、平板显示器及相关电子产品的技术研发与技术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及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情况: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莱宝光电的出资比例为30%、汇创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对莱宝光电的出资比例为29%、蚌埠市星硕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莱宝光电的出资比例为29%、东莞鼎桥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对莱宝光电的出资比例为12%。
8、主要财务状况:
莱宝光电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指标名称 | 财务数据 |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3月31日 | |
总资产 | 5,870.68 | 7,026.69 |
总负债 | 5,009.09 | 6,141.16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1,400.00 | 2,158.00 |
流动负债总额 | 4,983.88 | 6,095.88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 0.00 | 0.00 |
净资产 | 861.59 | 885.53 |
指标名称 | 财务数据 | |
2022年度 | 2023年1-3月 | |
营业收入 | 5,914.43 | 2,792.31 |
利润总额 | -138.41 | 23.94 |
净利润 | -138.41 | 23.94 |
备注:莱宝光电2022年度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3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对莱宝光电的出资比例为30%,系莱宝光电第一大股东,公司副总经理刘建
军先生担任莱宝光电董事长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6.3.3条之规定,莱宝光电系公司、香港莱宝、重庆莱宝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莱宝光电具有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实力,产品品质优良、客户资源丰富,具有经验丰富的生产经营团队。莱宝光电经营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备较为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定价依据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莱宝光电之间采购产品、委托销售产品及提供综合服务等交易是在双方日常业务过程中依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莱宝光电的交易均以代理协议及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莱宝光电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选择与关联方合作可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关联交易还将持续发生,并得到进一步保障。
(二)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莱宝光电的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有偿的原则,定价依据和定价方式符合市场规律,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也不存在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增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莱宝光电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莱宝光电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能够充分利用关联双方的产业及资源优势,有利于资源优化整合,促进专业化管理,发挥协同效应,实现效率最大化。关联交易参考同类市场价格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莱宝光电之间增加预计发生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此外,考虑各种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型可能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发生变化,我们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莱宝光电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范围内,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各类日常关联交易业务之间调剂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增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莱宝光电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如有)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法人——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宝光电”)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人民币4,500万元或等值外币。本次增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莱宝光电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莱宝光电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能够充分利用关联双方的产业及资源优势,有利于资源优化整合,促进专业化管理,发挥协同效应,实现效率最
大化。关联交易参考同类市场价格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莱宝光电之间增加预计发生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议案时,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的情况,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增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莱宝光电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9,000万元,增加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莱宝光电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变更为人民币13,500万元或等值外币。此外,考虑各种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型可能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发生变化,我们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莱宝光电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范围内,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各类日常关联交易业务之间调剂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书面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