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宝高科: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 年6 月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6 年6 月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12 人,实际参会董事12 人。本次会议召开与表决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 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解散并注销参股公司——东莞市莱恒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
鉴于公司之参股公司——东莞市莱恒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莱恒”)近 年来受技术路线替代和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影响,业务持续萎缩,营业收入及利润持续 下降,2025 年度出现亏损,目前经营业务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为减少其持续经营亏损对 股东权益的进一步侵蚀,维护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结合考虑公司优化资源配置、 降低管理成本以及东莞莱恒之控股股东关于解散并注销东莞莱恒的提议,董事会同意对 参股公司东莞莱恒予以解散并注销登记。本次注销事项不影响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的影响极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解散并注销东莞莱 恒事项有关的一切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提交相关资料。
《关于拟解散并注销参股公司——东莞市莱恒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0)刊载于2026 年6 月13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基本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 制,有效地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效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 意公司制订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基本制度》,该制度全文登载于2026 年6 月13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需 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26 年6 月29 日下午2:30 召开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1)刊载于 2026 年6 月13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