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华医药: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查股网  2024-03-30  沃华医药(002107)公司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独立董事高明芹、王跃生、俞俊利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自查报告》(以下简称“自查报告”),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三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对独立董事高明芹、王跃生、俞俊利的任职情况、自查报告及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高明芹、王跃生、俞俊利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职务,与公司及公司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况。在2023年度的履职过程中,前述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