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华医药:董事会决议公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以现场+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赵丙贤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王炯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同本届董事会。王炯先生的简历附后。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王炯先生简历王炯,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3年9月出生,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毕业于天津商业大学,学士学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CFO班毕业。2007年3月入职本公司至今,历任财务经理、财务副总监。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王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