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明珠: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5月9日以书面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于2023年5月12日11:0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付洪艳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子公司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东鸿”)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沧州东鸿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05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