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明珠: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沧州明珠2023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明珠”,股票代码“002108”)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于2023年12月22日对沧州明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一次线上授课培训。此次培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人员安排
1、培训时间:2023年12月22日
2、培训方式:线上授课
3、培训对象:沧州明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1、长江保荐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其他有关细则、指引、办法及备忘录等,重点讲解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督促公司及董监高进一步了解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规范管理等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规范使用意识。
2、结合上市公司典型违规案例,解读了上市公司在短线交易、敏感期买卖
等方面常见的违规行为,督促公司及董监高进一步了解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及股份买卖等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规范运作意识。
3、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的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廉洁从业的宣导及培训,强化公司对廉洁从业监管规定的学习和理解。
三、培训记录
本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工作底稿中保留了本次培训的材料及签到表等底稿文件。
四、培训效果
对于此次持续督导线上培训工作,公司给予了积极配合,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并达到了良好效果。通过本次培训,促进公司及各方主体进一步了解股份买卖相关规定,明确公司及上述人员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了规范运作意识。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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