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明珠: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 时)会议于2026 年04 月30 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 议议案,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通讯表决截止时间为2026 年05 月08 日上午12:00。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建设华南基地项目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战略规划的需要,公司拟与广州增城开发区东部中心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部中心公司”)在广州市增城区共同出资设立广州明 珠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建设实施“沧州明珠华 南基地项目”。项目投资总金额33.8 亿元人民币,项目公司建设内容:新建8 条湿法锂电隔膜生产线、7 条PE 管道生产线(预留1 条)、生产厂房、仓库、 办公及配套辅助设施,以及生产、检测、环保、安全等相关辅助设备。该项目资 金公司投资部分通过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2 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9 亿元人民币,持股比例75%;东部中心公司出资 3 亿元人民币。项目总投资与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部分,由项目公司通过申请银 行贷款等合法融资方式予以解决。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 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05 月0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沧 州明珠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建设华南基地项目的公告》,公告2026-045 号。
二、《关于召开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因议案一对外投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董事会提议于2026 年 05 月25 日(星期一)召开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05 月0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2026-046 号。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05 月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