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明珠:关于完成董事补选暨变更部分董事的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补选暨变更部分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08 月26 日召开 了公司202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顺利补选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 事。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6 年08 月03 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边泓先生递交的书面辞 职报告,边泓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边泓先生原定任职期限至 2028 年07 月08 日。截至本公告日,边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 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因边泓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 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同时导致相关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边泓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召开股东会补选新任独立董事后方能生效, 在新任独立董事就职前,边泓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公司董事会于2026 年08 月06 日收到公司董事刘星昱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 报告,刘星昱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 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刘星昱先生原定任职期限至2028 年07 月08 日。 截至2026 年08 月06 日,刘星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 行的承诺事项。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刘星昱先
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 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构成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亦不会影响 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刘星昱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 (2026 年08 月06 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08 月04 日和08 月07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分别披露的《沧州明珠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2026-079 号)和《沧州明珠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2026-080 号)。
二、补选后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于2026 年08 月10 日和2026 年08 月26 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临时)会议和公司202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顺利补选了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谭婵女士补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胡南薇女士补选为公司 独立董事,其中胡南薇女士同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 主任委员职务。补选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 名,独立董事3 名。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廖济贞先生、于桂亭先生、康宽永先生、林哲浩先生、谭 婵女士、姚玉清女士。其中姚玉清女士为职工董事。
2、独立董事:胡南薇女士(会计专业人士)、陈耀东先生、魏若奇先生。
此次补选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 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 异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08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