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兴化股份股票代码:00210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及通讯地址: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延长石油办公基地股份变动性质:因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4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比例 ...... 7
一、权益变动目的 ...... 7
二、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8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8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3
一、备查文件 ...... 13
二、查询地点 ...... 13
第九节 附件 ...... 1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名词释义 | ||
报告书、本报告书、简式权益报告书 | 指 |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兴化股份、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陕西省国资委 | 指 | 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延长集团 | 指 |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一致行动人、兴化集团 | 指 | 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15号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 | 简况 |
公司名称 |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注册资本 | 1,000,000万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张恺颙 |
成立日期 | 1996年8月2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000220568570K |
注册地 | 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延长石油办公基地 |
营业期限 | 自1996年8月2日至长期 |
经营范围 | 石油和天然气、油气共生或钻遇矿藏的勘探、开采、生产建设、加工、运输、销售和综合利用;石油化工产品(仅限办理危险化学品工业生产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按许可内容核定经营范围)及新能源产品(专控除外)的开发、生产和销售;石油专用机械、配件、助剂(危险品除外)的制造、加工;煤炭、萤石、盐、硅、硫铁矿以及伴生矿物等矿产资源的地质勘探、开发、加工、运输、销售和综合利用(仅限子公司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煤化工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煤层气的开发利用;兰炭的开发和综合利用;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勘察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项目、股权投资(限企业自有资金);自营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下经营项目仅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房地产开发;酒店管理;电力供应、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住宿及餐饮服务;零售服务;体育与娱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股东或发起人 | 陕西省国资委,持45.90%股权; 延安市国资委,持39.60%股权; 长安汇通有限责任公司,持10.00%股权; 榆林市国资委,持4.50%股权。 |
通讯方式 | - |
(二)董事、主要负责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延长集团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张恺顒 | 男 | 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 中国 | 陕西省西安市 | 否 |
杨照乾 | 男 | 董事 | 中国 | 陕西省西安市 | 否 |
姓名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高建华 | 男 | 董事 | 中国 | 陕西省西安市 | 否 |
杨向喜 | 男 | 董事 | 中国 | 陕西省西安市 | 否 |
杨欣阳 | 男 | 董事 | 中国 | 陕西省西安市 | 否 |
李文明 | 男 | 党委委员 | 中国 | 陕西省西安市 | 否 |
魏国林 | 男 |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 中国 | 陕西省西安市 | 否 |
陈 杭 | 男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中国 | 陕西省西安市 | 否 |
沙春枝 | 女 |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 中国 | 陕西省西安市 | 否 |
张 冰 | 男 | 党委委员 | 中国 | 陕西省西安市 | 否 |
罗万明 | 男 | 副总经理 | 中国 | 陕西省西安市 | 否 |
詹 俊 | 男 | 党委副书记 | 中国 | 陕西省西安市 | 否 |
李 军 | 男 | 副总经理 | 中国 | 陕西省西安市 | 否 |
杨海峰 | 男 | 副总经理 | 中国 | 陕西省西安市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情况说明
兴化集团持有兴化股份股票数量为222,473,689股,占兴化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7.43%;兴化集团为延长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为延长集团的一致行动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兴化股份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情形如下表:
序号 | 名称 | 股票代码 | 持有或控制股份比例 |
1 | 延长石油国际有限公司 | 0346.HK | 57.66% |
2 |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002267.SZ | 64.43% |
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比例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因为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信息披露义务人延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化集团所持有的股份比例被动稀释,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延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化集团持股比例合计变动超过5%。
二、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延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化集团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延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化集团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延长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507,956,355股股份,对应持股比例为48.24%;同时,延长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兴化集团间接持有上市公司222,473,689股股份,对应持股比例为21.13%。信息披露义务人延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化集团合计持有上市公司69.37%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3年5月17日,上市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上市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该事项已于2023年5月18日公告。2023年6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23号),同意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信息披露义务人延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化集团未认购上市公司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本次权益变动后,延长集团持有上市公司507,956,355股股份,因上市公司发行223,325,062股新股,总股本由1,052,944,789股上升至1,276,269,851股,导致延长集团持股比例被动下降至39.80%,被动下降比例为8.44%;延长集团之一致行动人兴化集团持股比例被动下降至17.43%,被动下降比例为3.70%。
综上,本次权益变动后,延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化集团持股比例由
69.37%合计被动下降至57.23%,合计被动下降比例为12.14%.。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延长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507,956,355股股份,对应持股比例为39.80%,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同时,延长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兴化集团间接持有上市公司222,473,689股股份,对应持股比例为17.43%。信息披露义务人延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化集团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7.23%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延长集团及兴化集团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查封、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在本报告书签署日期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延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化集团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无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2024年 月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延长集团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延长集团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四)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查询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第九节 附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东城区 |
股票简称 | 兴化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109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延长石油办公基地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注:持股数量、持股人均不变,因增发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发行新股导致原有股份被稀释)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持股数量:507,956,355股 持股比例:48.24%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持股数量:222,473,689股 持股比例:21.13%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持股数量:507,956,355股 持股比例:39.80%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持股数量:222,473,689股 持股比例:17.43%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兴化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并上市之时 方式:兴化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否?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 |
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不适用,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