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钢闽光: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检查董事、高管人员履职情况等,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董事、高级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11月,公司监事会入选“上市公司监事会积极进取榜”。现将公司监事会2022年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届 次 | 时 间 | 会议审议议案 |
1 | 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 | 2022年4月26日 | 1.《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2021年度财务决算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7.《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关于修改<监事会现场工作制度>的议案》。 |
2 | 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 | 2022年4月27日 | 《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3 | 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 | 2022年5月20日 | 《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向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4 | 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2年8月18日 | 《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序号 | 届 次 | 时 间 | 会议审议议案 |
5 | 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2年8月30日 | 1.《关于调整2022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2.《关于调整2022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部分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6 | 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2年10月27日 | 《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7 | 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2年12月27日 |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4.《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5.《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闽光云商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控股子公司福建闽光云商有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合作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9.《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处理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固定资产损失的议案》。 |
以上7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对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具体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依法列席了10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了4次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生产经营、决策执行情况及董事、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
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决议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职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结构合理。董事会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定期报告的格式与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公司委托理财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的理财产品。
(四)检查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度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事项时,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的担保行为主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所需,符合公司利益,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监事会组织审计部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开展专项自查、检查,重点检查合法经营、保障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情况等,重点关注资金活动、销售业务、采购业务、研究与开发、投资管理和信息系统等高风险领域,全面评价公司在经营管理中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的能力,督促强化合规管理,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六)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有效地防止了内幕交易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诚信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一)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公司监事会将加强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协调,重点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进展,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加强公司财务的监督检查,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核,从严把关,提出书面意见,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加强对公司财务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保证资金合规使用。
(二)加强学习,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
公司监事会将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认真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等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组织的有关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防范等监事会职能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完善内部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工作交流,创新工作思路方法,提高监督水平,充分发挥监事的工作主动性,广泛调研集思广益,有的放矢地提出合理化建议。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