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钢闽光:关于修改《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10证券简称:三钢闽光公告编号:2026-009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25〕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现行的《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 本次修改前的原文内容 | 本次修改后的内容 |
| 本次修改前的原文内容 | 本次修改后的内容 |
|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持续发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管理,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持续发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管理,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
|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
| 第九条公司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组织依法行使职权。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应当建立与员工多元化的沟通交流渠道,听取职工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和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的意见。 | 第九条公司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组织依法行使职权。董事会和管理层应当建立与员工多元化的沟通交流渠道,听取职工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和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的意见。 |
| 第十二条公司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保证公司治理结构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质量。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做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和监督,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防范和解决公司治理风险。 | 第十二条公司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保证公司治理结构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质量。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做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和监督,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防范和解决公司治理风险。 |
| 第十四条可持续发展工作相关各方职责如下:(一)董事会:审议和批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与目标、重大议题、管理架构、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职责;审定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报告。(二)战略委员会: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目标、战略规划、治理架构、管理制度等事项进行研究,并就相关工作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识别和监督对公司业务具有重大影响的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遇,指导管理层对可持续发展风险和机遇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监督公司可持续发展目标制定,及相应的实施规划及绩效,定期检 | 第十四条公司可持续发展工作相关各方职责如下:(一)董事会:审议和批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与目标、重大议题、管理架构、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职责;审定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报告。(二)战略委员会: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目标、战略规划、治理架构、管理制度等事项进行研究,并就相关工作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识别和监督对公司业务具有重大影响的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遇,指导管理层对可持续发展风险和机遇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监督公司可 |
| 本次修改前的原文内容 | 本次修改后的内容 |
| 讨可持续发展目标达成的进度,并就需要提升表现所需采取的行动给予建议;审阅并向董事会提交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披露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三)可持续发展工作组:贯彻落实公司可持续发展发展战略与目标,组织和安排各执行单位实施可持续发展工作;负责拟定可持续发展制度文件、相关议题、阶段性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等;负责对公司信息收集、汇编,编制可持续发展报告及相关文件;负责与咨询、评级机构沟通,组织开展可持续发展业务培训,跟踪可持续发展政策要求及趋势;总结可持续发展工作中的问题和成果,及时向战略委员会反馈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四)各执行单位: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负责按照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与目标,落实相关工作的日常管理,并定期汇报执行情况,及时报送信息。(五)公司下属的子公司应建立可持续发展管理机制,制定与其有关的可持续发展指标、管理目标、具体工作计划,定期汇报执行情况,及时报送信息。 | 持续发展目标制定,及相应的实施规划及绩效,定期检讨可持续发展目标达成的进度,并就需要提升表现所需采取的行动给予建议;审阅并向董事会提交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披露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三)可持续发展工作组:贯彻落实公司可持续发展发展战略与目标,组织和安排各执行单位实施可持续发展工作;负责拟定可持续发展制度文件、相关议题、阶段性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等;负责对公司信息收集、汇编,编制可持续发展报告及相关文件;负责与咨询、评级机构沟通,组织开展可持续发展业务培训,跟踪可持续发展政策要求及趋势;总结可持续发展工作中的问题和成果,及时向战略委员会反馈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四)各执行单位: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负责按照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与目标,落实相关工作的日常管理,并定期汇报执行情况,及时报送信息。(五)公司下属的子公司应建立可持续发展管理机制,制定与其有关的可持续发展指标、管理目标、具体工作计划,定期汇报执行情况,及时报送信息。 |
| 第十六条公司董事、监事有权对公司履行可持续发展职责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证券事务部应汇总相关意见,提请战略委员会研究讨论并将形成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第十六条公司董事有权对公司履行可持续发展职责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证券事务部应汇总相关意见,提请战略委员会研究讨论并将形成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 第二十三条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后,公司可在业绩说明会、实地调研、路演等投资者关系活动中进行宣传,也可通过公司官网、公众号、互动易等多种渠道度对可持续发展报告进行传播。 | 第二十三条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后,公司可在业绩说明会、实地调研、路演等投资者关系活动中进行宣传,也可通过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互动易等多种渠道度对可持续发展报告进行传播。 |
| 本次修改前的原文内容 | 本次修改后的内容 |
| 第二十四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在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前,负有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的责任。知情人对该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责任和义务,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告且已明确提醒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情形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尚未公开的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 第二十四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在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前,负有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的责任。知情人对该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责任和义务,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告且已明确提醒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情形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尚未公开的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改内容对《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并编制《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正式生效施行,现行的《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修改后的《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3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