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广泰: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23-069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广泰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972号文同意注册。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广泰转债”,债券代码为“127095”。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人民币70,000.00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700.0000万张,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广泰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17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3年10月18日(T日)结束。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广泰转债总计5,039,074张,即503,907,4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1.99%。
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3年10月20日(T+2日)结束。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且及时足额缴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1,931,342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93,134,2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29,578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2,957,800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根据承销协议约定,本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广泰转债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此外,《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规定网上申购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发行余额6张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本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合计包销数量为29,584张,包销金额为2,958,400元,包销比例为0.42%。
2023年10月24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依据承销协议将可转债认购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划转至发行人,由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登记申请,将包销可转债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投资者如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总部
电 话:010-59562482
发行人: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4日
发行人: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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