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广泰: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1-30  威海广泰(002111)公司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特别提示:

因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广泰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仍为9.38元/股。

一、关于“广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0,000万元(债券简称:广泰转债;债券代码:12709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

=P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

=(P

+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

=P

-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

其中:P

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P

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

交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公司于近期办理完成了3名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由534,474,505股变更为534,323,305股,共计151,2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回购注销股票占注销前总股本的0.03%,回购价格为5.23元/股,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790,776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根据上述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情况,“广泰转债”的转股价格不变。计算过程如下:

计算公式为:P

=(P

+A×k)/(1+k)

其中P

=9.38元/股,A=5.23元/股,k=-151,200/534,474,505=-0.03%

P

=(P

+A×k)/(1+k)=9.38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