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广泰: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不减持股份的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不减持股份的公
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广泰投资”)及实际控制人李光太先生出具的《关于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同时为支持公司持续、健康和稳定发展,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广泰投资和李光太先生自愿承诺:
自本告知函签署之日(2024年2月19日)起12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人/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而增加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承诺人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1 | 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145,563,142.00 | 27.24 |
2 | 李光太 | 67,344,773.00 | 12.60 |
合计 | 212,907,915.00 | 39.84 |
二、承诺事项的管理
公司董事会将对上述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持续进行监督并及时履行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对于违反上述承诺的,公司董事会将及时要求有关人员承担违反公开自愿承诺的责任。
三、备查文件
上述承诺主体出具的《关于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