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广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广泰”、“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威海广泰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2号文)的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70,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70,000.00万元,扣除应付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保荐及承销费用600.00万元(不含税)后,余额人民币69,400.00万元已于2023年10月24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上述保荐及承销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总计806.8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193.16万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于2023年10月25日出具了《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中兴华验字(2023)第030034号)。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期末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70,000.00 |
减:发行费用 | 806.84 |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 | 11,355.89 |
前期投入项目资金 | 0.00 |
本期投入项目资金 | 17,681.69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22,000.00 |
加: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 23.58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109.02 |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 18,288.19 |
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229.31 |
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余额 | 17,058.88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于2020年12月10日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明细如下:
1、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8110601012601677361,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应急救援保障装备生产基地项目(一期)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在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鲸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817810401421006621,该专户仅用于公司“羊亭基地智能化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3、公司在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鲸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817810401421006614,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与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鲸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威海广泰应急救援保障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及中航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于2023年10月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前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余额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营业部 | 8110601012601677361 | 885.19 |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鲸园支行 | 817810401421006621 | 339.10 |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鲸园支行 | 817810401421006614 | 5.02 |
合计 | 1,229.31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应急救援保障装备生产基地项目(一期)项目截至2023年底为止已完成投资11,830.57万元,完成项目预算的26.36%。
2、羊亭基地智能化改造项目截至2023年底为止已完成投资2,240.73万元,完成项目预算的23.9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11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358.9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相关费用的自筹资金。同时,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11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人民币2.2亿元。公司将在期限届满前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11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7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化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的投资产品,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并在有效期终止前全部收回。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3年11月16日,公司在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鲸园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专用结算账户,账号为817810401421006690。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户,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2023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存放银行 | 产品名称 | 金额(万元) | 到期日 | 预计年化收益 | 存款期限(天) |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鲸园支行 | 威海市商业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 | 17,000.00 | 2023/11/30 | 3.00% | 13 |
威海市商业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 | 17,000.00 | 2023/12/31 | 3.00% | 31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7,058.88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五、会计师对威海广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威海广泰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24)第030004号),结论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获取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查阅了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威海广泰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件1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9,193.1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9,037.5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9,037.5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应急救援保障装备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 否 | 44,879.39 | 44,879.39 | 11,830.57 | 11,830.57 | 26.36 | 2026年3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羊亭基地智能化改造项目 | 否 | 9,371.06 | 9,371.06 | 2,240.73 | 2,240.73 | 23.91 | 2024年9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4,942.71 | 14,966.28 | 14,966.28 | 14,966.28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69,193.16 | 69,216.75 | 29,037.58 | 29,037.58 | 41.95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无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三、(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三、(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三、(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 :上述数据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本页无正文,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孙 捷 | 申希强 |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