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锌电: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24  罗平锌电(002114)公司公告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认为:2023年上半年,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本报告期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2023年上半年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违规担保,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为兴义黄泥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借款10,0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实际借款余额为9,000万元,本公司按比例担保金额2,970万元,本担保余额兴义黄泥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已全部归还;公司为普定县向荣矿业有限公司银行借款4,0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实际借款余额为866,445.56元,本担保余额普定县向荣矿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已全部归还;本公司为罗平富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银行借款15,6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截止2023年6月30日实际借款金额为4,600万元。

独立董事:

方自维 王楠 夏洪应

2023年8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