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通信:《关于应收账款和郑剑波应补偿情况的说明》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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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应收账款和郑剑波应补偿情况的说明…………………………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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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703号
江西巨网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江西巨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网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应收账款和郑剑波应补偿情况的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巨网科技公司报送董事会和股东会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巨网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业绩奖励与补偿协议》相关约定编制《关于应收账款和郑剑波应补偿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巨网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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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巨网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应收账款和郑剑波应补偿情况的说明》符合《业绩奖励与补偿协议》相关约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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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收账款和郑剑波应补偿情况的说明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通信公司)与郑剑波先生于2020年1月双方协商就江西巨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网科技)2020年度与2021年度业绩奖励与补偿事宜达成协议,签署了《业绩奖励与补偿协议》。现将《业绩奖励与补偿协议》中关于巨网科技2021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在2022年12月31日的余额与郑剑波应补偿情况说明如下。
一、《业绩奖励与补偿协议》中关于应收账款管理的约定
郑剑波承诺巨网科技在2021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高于6,000万元的剩余金额(扣除已计提坏账损失)于2022年12月31日前收回,未收回的金额由郑剑波于2023年3月31日前以现金补足。
二、巨网科技2021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在2022年12月31日的余额与郑剑波应补偿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巨网科技2021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在2022年12月31日的余额 | 115,867,035.81 |
减:2021年12月31日已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39,847,948.38 |
减:6,000万元 | 60,000,000.00 |
郑剑波应补偿金额 | 16,019,087.43 |
江西巨网科技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