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股份:关于公司高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高管齐利国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港股份”)于2023年2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减持公告”)。公司高管齐利国先生预计自减持计划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781股。
近日,公司收到齐利国先生的通知。截至2023年6月1日,齐利国先生较上述减持预披露公告中披露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齐利国先生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进展情况
截至 2023 年6月1日,齐利国先生尚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齐利国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3/3/1-2023/6/1 | 0 | 0 | 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齐利国先生减持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齐利国先生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进展与此前已披
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不存在最低减持价格承诺的情况。
4、齐利国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5、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本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