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东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东港股份股票代码:00211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费占军住所/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群英路10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红松路252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张靖华住所/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群英路10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费战武住所/通讯地址:郑州市二七区长江中路10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刘秀敏住所/通讯地址:郑州市二七区红云路2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白江涛住所/通讯地址: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西段98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
签署日期:2025 年3 月1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东港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东港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第一节 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 | 指 |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市公司、东港股份、公司 | 指 |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
新天科技 | 指 |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15号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注: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本报告书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基本情况
姓名 | 费占军 |
性别 | 男 |
身份证号码 | 4103211968******** |
国籍 | 中国 |
住所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群英路10号 |
通讯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群英路10号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澳大利亚长期居留权 |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 任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
股票代码 | 300259 |
注册地址 | 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红松路252号 |
法定代表人 | 王胜利 |
成立时间 | 2000 年 11 月 02 日 |
注册资本 | 壹拾壹亿陆仟玖佰捌拾万壹仟伍佰壹拾陆圆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07241256186 |
经营范围 | 智能仪器仪表研发生产销售、智慧水务系统开发等。 |
主要股东 | 费战波持股419,461,659股,持股比例35.86%;费占军持股100,085,495股,持股比例8.56%。 费战波、费占军为新天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新天科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费战波、费占军为新天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二人合计持有新天科技519,547,154股,持股比例为
44.42%。新天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信息如下:
控股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费战波 | 中国 | 否 |
费占军 | 中国 | 是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的基本情况
姓名 | 张靖华 |
性别 | 女 |
身份证号码 | 4101051975******** |
国籍 | 中国 |
住所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群英路10号 |
通讯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群英路10号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澳大利亚长期居留权 |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 无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四的基本情况
姓名 | 费战武 |
性别 | 男 |
身份证号码 | 4103211972******** |
国籍 | 中国 |
住所 | 郑州市二七区长江中路108号 |
通讯地址 | 郑州市二七区长江中路108号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无 |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 任江苏新天广弘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五的基本情况
姓名 | 刘秀敏 |
性别 | 女 |
身份证号码 | 6201051972******** |
国籍 | 中国 |
住所 | 郑州市二七区红云路2号 |
通讯地址 | 郑州市二七区红云路2号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无 |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 无 |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六的基本情况
姓名 | 白江涛 |
性别 | 男 |
身份证号码 | 1306241981******** |
国籍 | 中国 |
住所 |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西段98号 |
通讯地址 |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西段98号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无 |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 任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费占军持有深市上市公司新天科技8.56%的股份,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费占军为新天科技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张靖华为费占军的配偶,费战武为费占军的弟弟,刘秀敏为费战武的配偶,白江涛为费占军妹妹的配偶。费占军、新天科技、张靖华、费战武、刘秀敏、白江涛之间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尚未实施完毕的增持或减持计划。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并不排除未来 12 个月内在符合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信息披露义务人后期若有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是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导致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降低。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5 年 3 月 7 日至 2025 年 3 月 19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237,3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0018%。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费占军 | 集中竞价 | 2025.3.14-2025.3.19 | 14.393 | 3,241,165 | 0.618873% |
新天科技 | 集中竞价 | 2025.3.7-2025.3.19 | 13.828 | 1,940,235 | 0.370471% |
张靖华 | 集中竞价 | 2025.3.10-2025.3.19 | 13.778 | 42,722 | 0.008157% |
费战武 | 集中竞价 | 2025.3.10-2025.3.14 | 13.887 | 7,600 | 0.001451% |
刘秀敏 | 集中竞价 | 2025.3.10-2025.3.14 | 13.96 | 3,100 | 0.000592% |
白江涛 | 集中竞价 | 2025.3.10-2025.3.17 | 13.79 | 2,482 | 0.000474% |
合计 | - | - | - | 5,237,304 | 1.000018% |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1 | 费占军 | 25,000,000 25,000,000.00 25,000,000.00 | 4.773534% | 21,758,835 | 4.154662% |
2 | 新天科技 | 6,284,457 6,284,457,.00 | 1.199963% | 4,344,222 | 0.829492% |
3 | 张靖华 | 112,700 | 0.021519% | 69,978 | 0.013362% |
4 | 费战武 | 15,000 | 0.002864% | 7,400 | 0.001413% |
5 | 刘秀敏 | 6,400 | 0.001222% | 3,300 | 0.000630% |
6 | 白江涛 | 4,700 | 0.000897% | 2,218 | 0.000424% |
合计 | 31,423,257 | 6.000000% | 26,185,953 | 4.999982%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之新天科技于2025年2月24日至2月2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05,600股,减持比例0.2111%,该事项公司已于2025年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进行了披露,除此之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的前六个月内无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也可以登录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本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费占军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王胜利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张靖华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费战武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
刘秀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
白江涛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济南市山大北路 23 号 |
股票简称 | 东港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117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 费占军 | 住所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群英路10号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 新天科技 | 住所 |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红松路252号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 张张靖华 | 住所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群英路10号 |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 费战武 | 住所 | 郑州市二七区长江中路108号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 | 刘秀敏 | 住所 | 郑州市二七区红云路2号 |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 | 白江涛 | 住所 |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西段98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其他□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费占军、新天科技、张靖华、费战武、刘秀敏、白江涛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1,423,257 股,持股比例为6%。 |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5年3月7日-2025年3月19日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6,185,9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2%。 合计变动数量:5,237,304股 合计变动比例:减少1.000018%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尚未实施完毕的增持或减持计划。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并不排除未来 12 个月内在符合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之新天科技于2025年2月24日至2月2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05,600股,减持比例0.2111%,该事项公司已于2025年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进行了披露,除此之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的前六个月内无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
(本页无正文,为费占军关于《东港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费占军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港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王胜利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张靖华关于《东港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靖华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费战武关于《东港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费战武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刘秀敏关于《东港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刘秀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白江涛关于《东港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白江涛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