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紫鑫: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更正后)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结果,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8,924.32万元,母公司实现税后利润-88,250.49万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0万元,本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0万元。根据《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 2022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未违反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程岩女士对本议案投反对票,理由是由于年度审计机构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人对于2022年度财务报表所涉及的主要议案无法确认真实、准确、完整。并与年审会计师和公司财务人员充分沟通后,仍无法消除疑惑并得到可确认的结果,故投反对票。
独立董事闫忠海先生、独立董事任跃英女士在独立意见中注明同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的意见。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 2022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