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鑫3: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2-22  *ST紫鑫(00211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400196证券简称:紫鑫3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日前通过查询网络平台获悉,上海金融法院将于2024年2月28日10时至2024年2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就被执行人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88598456股股票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活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拍卖公告主要事项

拍卖公告(一)

1、拍卖标的:被执行人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4299228股股票(证券简称:“紫鑫3”,证券代码:400196,证券性质:挂牌后机构类限售股)

评估价:1063.181472万元

起拍价:745万元;保证金:8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及其倍数。

2、拍卖时间:2024年2月28日10时至2024年2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3、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4、咨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上海诚信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5、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自行调查了解相关信息,未经调查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本次拍卖标的物的价值受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较大,有意者请自行咨询专业机构。本次拍卖成交后,有关股票登记过户过程中的相关限制规定请竞买人自行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了解。

本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后续需遵循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的证券监管规定。

6、竞买人须为与拍卖标的相适应的符合相应法律法规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拍卖标的过户相关的限制政策和规定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相关条件。

7、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2月21日16时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司负责向本院反馈。

8、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9、本次拍卖中涉及到所有金额,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人民币”为结算单位。10、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

11、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2024年3月10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务必缴入本院账户(账号:6228400037192928363,开户行:农行上海湖北路支行,开户名:上海金融法院),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

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12、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变更登记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法院涤除质押、解除冻结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股票过户、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13、拍卖成交后至拍卖成交裁定依法送达买受人前,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的,买受人不享有分红、派息的权利。

14、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上述第(一)至(三)项规定中提到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拍卖公告(二)

1、拍卖标的:被执行人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4299228股股票(证券简称:“紫鑫3”,证券代码:400196,证券性质:挂牌后机构类限售股)

评估价:1063.181472万元

起拍价:745万元;保证金:8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及其倍数。

2、拍卖时间:2024年2月28日10时至2024年2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3、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4、咨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上海诚信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5、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自行调查了解相关信息,未经调查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本次拍卖标的物的价值受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较大,有意者请自行咨询专业机构。本次拍卖成交后,有关股票登记过户过程中的相关限制规定请竞买人自行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了解。

本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后续需遵循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的证券监管规定。

6、竞买人须为与拍卖标的相适应的符合相应法律法规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拍卖标的过户相关的限制政策和规定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相关条件。

7、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2月21日16时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司负责向本院反馈。

8、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9、本次拍卖中涉及到所有金额,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10、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

11、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2024年3月10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务必缴入本院账户(账号:6228400037192928363,开户行:农行上海湖北

路支行,开户名:上海金融法院),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12、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变更登记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

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法院涤除质押、解除冻结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股票过户、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13、拍卖成交后至拍卖成交裁定依法送达买受人前,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的,买受人不享有分红、派息的权利。

14、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上述第(一)至(三)项规定中提到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二、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影响

1.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若本次司法拍卖成交,公司第一大股东将发生变化。公司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对公司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拟拍卖的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性

质为挂牌类机构限售股,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被质押、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本次拍卖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

3.拍卖事项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拍卖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的信息披露将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刊登,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