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强电子: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6-04-28  康强电子(002119)公司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2026 年4 月22 日召开的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75,284,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4 元(含税), 送红股0 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0 股,共计发放现金红利 15,011,360 元。如在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 分配总额。

2、本次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 例固定的原则进行调整。本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 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 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75,284,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0.4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0.36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080000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040000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5 月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5 月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 年5 月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 5 月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中心金源路988 号

咨询联系人:周荣康

咨询电话:0574-56807119

传真电话:0574-5680708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实施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7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