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达股份: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1-27  韵达股份(002120)公司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8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11月17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1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510,552,78852.10%
2聂腾云80,361,6972.77%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0,950,9162.45%
4杭州阿里巴巴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7,883,2802.00%
5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39,295,2621.36%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36,790,0321.27%
7黄新华30,045,6561.04%
8陈美香18,353,2620.63%
9银华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险-银华基金国寿股份成长股票传统17,402,6490.60%
可供出售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0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16,692,4180.58%

注:上表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下同。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比例
1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510,552,78853.66%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0,950,9162.52%
3杭州阿里巴巴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7,883,2802.06%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39,295,2621.40%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36,790,0321.31%
6黄新华30,045,6561.07%
7聂腾云20,090,4240.71%
8陈美香18,353,2620.65%
9银华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险-银华基金国寿股份成长股票传统可供出售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7,402,6490.62%
10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16,692,4180.59%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