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洲智能: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司股东深圳市中奇信息产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中奇信息产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奇”)出具的《关于减持汇洲智能股份的通知》,其计划在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141,373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
0.9608%)。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2023年8月11日,公司收到股东深圳中奇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告知函》,获悉其减持数量已过半,自2023年8月9日-2023年8月1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570,7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4801%。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2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4)。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深圳中奇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深圳中奇已按预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完成了股份减持。现将有关减持情况披露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深圳中奇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股) |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份来源 |
深圳市中奇信息产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 | 2023年8月11日 | 3.495元/股 | 9,570,752 | 0.4801% | 大宗交易 |
2、深圳中奇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当时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目前总股本比例 | ||
深圳市中奇信息产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9,570,752 | 0.4801% | 0 | 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570,752 | 0.4801%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深圳华创金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28,000,000 | 1.4045% | 28,000,000 | 1.404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8,000,000 | 1.4045% | 28,000,000 | 1.404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隋广义 | 合计持有股份 | 2,988,222 | 0.1499% | 2,988,222 | 0.149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988,222 | 0.1499% | 2,988,222 | 0.149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合 计 | 40,558,974 | 2.0344% | 30,988,222 | 1.5544%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中奇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股东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2、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自身财务需求以及安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2023年7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深圳中奇与其一致行动人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自持股比例减持至低于5%起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东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则中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深圳中奇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