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洲智能: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补偿款的公告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补偿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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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重数控”或“乙方”)于2023年9月27日收到齐齐哈尔市土地储备和地产服务中心(原齐齐哈尔市土地储备地产中心,以下简称“土储中心”或“甲方”)支付的补偿款项人民币5,600万元。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情况概述
2014年4月24日,齐重数控与土储中心等政府有关部门就齐重数控北厂区土地收储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就齐重数控北厂区中《一厂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图》中的A-04、A-05、A-08地块的土地收储事项,签署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补偿合同》。依据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并经协商后,三块地块收购补偿价款分别为35,134万元、45,000万元、20,077万元,共计人民币100,22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土地收储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8)。
对于A-08地块,因齐重数控未履行交付土地义务,土储中心亦未履行支付20,077万元收购补偿款项之义务,因此双方解除了A-08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补偿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1日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
对于A-04地块和A-05地块,两地块的土地收储补偿款金额合计为80,134万元,齐重数控均已完成土地的移交,并取得土储中心签发的《收购土地交接单》。后续齐重数控共收到两地块补偿款金额30,000万元,仍有50,134万元补偿款待支付。
2019年11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和2019年
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土地收储补偿款的议案》,同意将待收取补偿款由50,134万元调整至30,134万元,并签订《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披露的《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土地收储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60)。
齐重数控已在约定期限内收到应于2020年12月31日或之前收到的款项共计18,134万元。因土储中心无法如期履行应于2022年3月31日或之前其应支付的剩余补偿价款12,000万元,2022年3月30日,齐重数控与土储中心签订《齐齐哈尔市一厂[A04]、[A05]地块<协议书>(2019年11月19日)之补充协议》,就原还款计划中尚未履行的部分暨剩余补偿价款12,000万元进行了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日披露的《关于债权到期未获清偿并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截至2023年3月31日,齐重数控已按上述补充协议约定,收回土地补偿价款合计6,400万元,剩余5,600万元待收回。
二、本次收到补偿款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齐重数控已在约定期限内收到应于2023年9月30日或之前收到的款项共计12,000万元,A-04地块和A-05地块的收储补偿款已按相关协议约定全部收回。
三、对公司的影响
1、该笔款项的收回有利于改善齐重数控现金流状况,对公司后续经营发展起到一定积极作用。
2、针对该笔应收款项,鉴于土储中心对齐重数控所负土地收储款的付款义务已历经数次延期和债务重组且时间跨度较大,齐重数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根据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于每个会计年度末,按照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确认为预期信用损失。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齐重数控针对该笔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余额为5,600万元,因此该笔款项的收回将冲回当期预期信用损失5,600万元,即增加齐重数控当期净利润5,600万元,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增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53.04万元,该事项形成的损益为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无影响。(以上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
具体影响金额请以年度报告经审计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