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洲智能: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资设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3-16  汇洲智能(002122)公司公告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资设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

一、合伙企业暨投资基金情况概述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附属企业作为有限合伙人自2020年1月起先后与专业投资机构上海翎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翎贲”)签署了《嘉兴翎贲宸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及有关补充协议,约定该合伙企业出资总额为3,100万元;最终公司附属企业认缴出资额3,050万元,占合伙企业份额的98.3871%;上海翎贲作为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和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50万,占合伙企业份额的1.6129%。该合伙企业专项投资于麒麟软件有限公司。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2020年1月23日、2020年2月19日、2021年12月21日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资设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资设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资设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资设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23)。

二、本次进展情况

基于基金投资行业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基金总体募资和投资节奏等因素,为平稳有序推进基金投资,经合伙企业各方达成一致,特对合伙企业作以下变更:

1、调整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合伙企业经营期限调整为九年,其中自合伙企业正式运作之日起的第六个周年日的前一天止为投资期(“投资期”),投资期届满或者终止后三个周年,也即自投资期届满或者终止之日起算的第三个周年日前一天止为管理及退出期(“退出期”)。退出期届满时如本基金未实现退出,经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合伙企业有权延长退出期,退出期可延期一次,延长期

限为一年,此后如遇特殊情况,退出延长期亦将由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即合伙企业原存续期为2020年1月21日-2025年1月20日(前3年投资期+后2年退出期),在此基础上可延期一次且延长期限最多为一年;本次调整后存续期为2020年1月21日-2029年1月20日(前6年投资期+后3年退出期),在此基础上可延期一次且延长期限最多为一年。

2、变更合伙企业托管机构。合伙企业托管机构由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上述事项已经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合伙企业将基于以上事项对合伙协议相关条款进行调整并重新签署新的合伙协议。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备查文件

1、《嘉兴翎贲宸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4年第一次合伙人决议》

2、《嘉兴翎贲宸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修订与重述之有限合伙协议》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