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梦网国际通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通信”)拟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将充分激发其管理层、核心员工的积极性,进一步建立健全子公司的激励机制,促使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控股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国际通信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独立董事:王永、吴中华、侯延昭2023年6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