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梦网国际通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通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梦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网国际”)对其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可满足其国际业务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有效保障其迅速、稳健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际通信除梦网国际外的其他股东需按照出资比例向梦网国际提供反担保。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王永、吴中华、侯延昭2023年9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