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网科技:关于与联通在线签订5G消息号阅信能力子产品技术服务合同的公告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联通在线签订5G消息号阅信能力子产品技术服务合
同的公告
一、合同签署概况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梦网”)近日与联通在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在线”)签署了《5G消息号阅信能力子产品技术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技术服务合同”),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该合作。联通在线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通”)的全资子公司,是中国联通全网5G泛消息类产品的集中运营支撑单位。公司与联通在线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联通在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和街1号
注册资本:40000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中国联通持有其100%股份
法定代表人:贾志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五金产品零售;针纺织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机械设备销售;图文设计制作;专业设计服务;广告设计、代理;网络技术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票务代理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销售;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合同主要内容
1.深圳梦网为“联通在线5G消息号阅信能力子产品”提供技术支撑服务。
2.深圳梦网负责完成相关平台中所必备的消息模板配置、存储模块、短链管理、安全管理、发送管理等多个功能模块的优化工作,同时配合平台上线及业务运营,包括但不限于与联通5G泛消息平台接口对接和联调、支撑业务平台的网络数据安全、支撑平台测试和部署上线等工作。
3.深圳梦网为联通在线提供合格的技术支撑服务人员和配套能力以开展针对联通在线5G消息号阅信能力子产品项目的支撑工作,并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4.技术服务期限:本技术服务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计费及对账
(1)联通在线向深圳梦网就“5G消息号阅信能力子”产品成功解析的次数结算服务费用。联通在线按月度依据考核结果支付深圳梦网应结算费用。
(2)双方按月度对账与结算。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深圳梦网基于通信和终端服务领域积累的核心技术和取得的多项专利成果,全力为联通在线“联通在线5G消息号阅信能力子产品”提供服务,支撑国内五家主流终端厂家多终端覆盖和线上运营,全面满足中国联通泛消息业务相关场景升级,形成通用能力,提高泛消息市场需求支撑效率。未来,梦网科技有望在中国联通客户拓展的基础上,进一步打开业务发展空间,对公司业绩将产生积极、正面影响,最终利润贡献和相关财务数据的确认请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该合同履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事项,对本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谨慎判断。
六、备查文件
1.《联通在线5G消息号阅信能力子产品技术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